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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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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参加专题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经营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出席了召开的11次监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列席了14次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1次,具体情况包括:

(一)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7、《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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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补偿的议案》;

3、《关于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六)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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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七)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一)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和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生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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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度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超募资金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0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并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了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因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以外的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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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公司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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