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青青稞酒: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6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

2020年8月25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上述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