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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德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非-报告期内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担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3月16日任期届满离任)任期内,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本年度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做到了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非先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员、助理经理,上海信公印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信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任期截至2023年3月16日)。兼任温州红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信公(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弋离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幔橡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任职期间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通过,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吴非11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建议;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注了公司业绩考核与薪酬体系的建设与执行。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28日1、审议《2022年第四季度审计总结及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计划》; 2、审议《2022年度审计总结》。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2月25日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关注了公司业绩考核与薪酬体系的建设与执行。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事 项意见类型
吴非
12023年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线上沟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重点项目在建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多次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电话沟通,就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关注与了解,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沟通,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未出现危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涉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事项。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涉及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对拟任财务总监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是否具备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以及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进行了审查,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关注了公司业绩考核与薪酬体系的建设与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的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感谢;同时,祝愿公司能够在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非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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