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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912号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桂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0票。

反对原因:经参会监事审议,同意披露2020年半年报,但均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程序上合规,但因控股股东高俊芳、张洺豪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未获得其关于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对半年度报告内容也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所以监事会审议未通过该议案。反对的理由如下:

1.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无法判断2018年、2019年有关事项对2020年半年报的影响。2.公司未能将核心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范围,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3.公司2020年半年报未经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签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的规定,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对收入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的规定,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对收入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3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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