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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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的通知,获悉金河建安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金河建安 | 是 | 1 | 0 | 0 | 2020年4月23日 | 2021年6月8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784,000 | 12.91% | 2.80% | 2020年3月30日 | 2021年6月8日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17,784,001 | 12.91% | 2.80%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金河建安 | 137,758,670 | 21.68% | 98,179,998 | 71.27% | 15.45% | 0 | 0 | 0 | 0 |
合计 | 137,758,670 | 21.68% | 98,179,998 | 71.27% | 15.45%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金河建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8,179,99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1.27%,本次质押比例偏高是因为控股股东金河建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金河建安(存续公司)和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原金河建安持有的公司股份241,758,670股股份将由金河控股承继持有。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存续分立完成部分股份过户的公告》(2021-037),金河建安向金河控股转让104,0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金河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137,758,670股,因此质押比例达到71.27%,将金河建安与金河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后质押比例下降为56.33%。金河建安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