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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程: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第一部分 2020年工作总结2020年度,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客观、独立的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并通过的议案名称
12020.2.1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2019年度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的议案
22020.4.2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消除的议案
(8)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8.2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10.2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2020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情况,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积极组织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占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应积极组织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和检查;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加强并完善印章使用、登记的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印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6、对外收购或出售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收购或出售股权情况,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三、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能

2020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听取公司关于生产经营计划、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

第二部分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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