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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顾地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查阅了发行人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3年

日在其他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亦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董事会秉持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以守法合规为底线,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按照董事会成员多数意见进行公告及其他文件的披露。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佛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北京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山西顾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越野一族体育赛事(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飞客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测试: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监督、风险管理情况、重大信息报告等内容;

2、采购和付款:包括总部和子公司层面的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询比价

程序、招标采购、采购付款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3、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总部和子公司层面的固定资产计划与预算、固定资

产取得、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4、资金运营管理:包括资金计划与平衡、收入管理、支付管理、资金与银

行存款日常管理、票据管理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5、筹资管理:包括筹资需求与计划、筹资方案管理、筹资计划与实施、筹

集资金使用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投资管理:包括投资决策、投资预算与计划、投资政策与方案设计、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跟踪管理、投资项目处置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方案设计、预算编制过程控制、预算执行过程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调整、预算考核与奖惩兑现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8、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基础管理体系、合同编制与审查、合同动态跟踪、

合同纠纷处理、合同付款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9、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编制政策与方案、定期报告编制计划、财务报

告编制过程、财务报告编制涉及重大调整事项、单体报表编制与审查、合并报表过程、报表披露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10、存货管理:包括公司存货政策、存货出入库管理、仓库现场管理、内部调货管理、办公物资管理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及其变更、工程招标、施工及其施工方案变更、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和审计、工程款结算等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

、信息系统管理:主要包括控制环境、信息访问、信息安全、系统日常运维和系统变更五个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方面:重点关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运

行情况,关注是否满足合规性要求和运行质量,是否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等;

2、风险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否在公司的主要

业务方面、重大事项决策等环节构建了符合自身需求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及风险控制管理机制等;

3、采购管理方面:重点关注采购计划的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计划实际

相匹配,供应商选择的公平性、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及付款审批流程的合规性等;

、新增固定资产管理:重点关注固定资产投资是否履行相应的分级审批流程,新增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取得方式与价格的合理性以及会计处理程序等;

、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关注资金计划预算的合理性及是否有效执行、筹融资担保风险管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是否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等;

6、销售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应收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

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是否健全、销售特价审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等;

7、财务报告编制: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会计处理事项、

实际执行会计政策与估计是否与公司政策一致、报告过程是否实现了不相容职责相互分离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当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同时适用两个标准,则按顺序适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内控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10%内控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内控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10%内控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报资产总额

0.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内控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

利润总额1%≤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内控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

资产总额0.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

)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报形成违法情形的;(

)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和侵占企业资产情形的;

(4)发生可能性超过8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5)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重要缺陷:

(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基本判断的;

)发生可能性超过5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准确性的。一般缺陷:

(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过程错误,但不会直接形成核算与报告

错误的;

(2)发生可能性超过3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资产安全性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当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同时适用两个标准,则按顺序适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内控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损失金额≥资产总额2%内控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

算目标比例

偏离比例≥50%(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内控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资产总额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2%内控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

预算目标比例

30%≤偏离比例<50%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内控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资产总额

0.1%≤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0.5%

内控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

预算目标比例

10%≤偏离比例<30%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可能造成公司战略目标完全无法实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

(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效率异常低下,严重违背成本效益原则的;

)可能导致公司严重违法,并可能由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

)可能造成公司治理层、经营层严重舞弊或侵占公司资产的;(

)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失效的;重要缺陷:

(1)可能造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无法完成,但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

(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可能导致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并可能被外部监管机构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效率低下,影响公司政策正常落实的;一般缺陷:

(1)可能影响公司短期目标难以完成,但不至于影响公司年度目标的;

(2)可能影响业务管理效率,不利于公司持续改善提升的;

(3)可能导致公司和员工行为轻微违法违规,但不会造成实际损失的;

)其他监管要求和公司政策规定应当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情形的。

(三)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对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的收付及保管业务建立了授权批准程

序,实行印鉴、票据、密匙分管,银行承兑汇票建立台账登记管理。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并将子公司网银支付复核权划归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资金支付最终审批权由经营层、董事会,以加强资金支付集中管控负责。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在资金、票据管理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缺陷。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

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能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并在积极筹划母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新的运行模式。明确了存货、固定资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使用Oracle供应链系统及实物卡进行实物账务管理,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确保资产安全、准确。

5、公司已建立了全面财务预算体系及成本费用控制管理办法,能做好财务

预算及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在及时对比预算目标与实际执行差异、预算调整及产品成本核算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6、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

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但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规模偏大,须进一步强化客户赊销抵押担保制度,落实销售收款责任制,加大对销售回款率的考核力度。

7、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

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付款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

成本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8、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

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本年度公司未出现违规投资现象。

公司已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度和责任制度,能够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非常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公司建立了较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产销协调会,合理确定经济安全库存,产品质量可控;在做好生产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是有效的。

2024年,公司将强化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财务、统一人事”等集中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力度,并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建立结构化的流程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管理,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顾地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3年度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发行人董事会出具的《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顾地科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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