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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国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徐国君,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国君,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3年9月-1985年8月于北京林业部干部学院任教;1987年8月-1988年 11 月于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88年12月-1998年4月于青岛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1998年5月-2009年 2 月中国海洋大学先后任会计学教授,系主任、副

院长、校长助理兼院长、财务处长等;2009年 3 月-2018年10月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会计师、副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 11 月至2022年 6 月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所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 7 月退休。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担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2月担任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担任青岛青铁金汇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同时兼任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20年 8 月至今任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20年8月7日起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继续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高管、董秘、内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股东或其他董事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以及检查执行公司决议事项发挥积极作用,依法合规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国君909004

2023年,本人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除《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参与了其余全部议案的审议,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对这些

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切实履行了董事职责。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
12023/4/1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4/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除涉及本人事项回避外,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5/1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关联方中标全资子公司项目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7/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薪酬的议案》除涉及本人事项回避
外,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组织并参加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组织并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组织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

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表决意见
12023/12/26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五)日常履职情况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计沟通会、专家论证会期间,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经理层对于议案有关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两次与总经理等人小范围沟通公司业务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事项,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积极建议。

本人通过腾讯会议、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一年来,本人查阅有关材料并与公司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针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本人主持并参与了审计沟通会,及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的重大事项、方式以及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另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广大中小投资者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2023年度存在2次应当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这些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参股公司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百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罗非鱼加工废水处理设施EPC 项目”,中标价格为1,066.52万元,拟签订招标项目总承包合同。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全资子公司项目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PROMETEX S.A.M 公司、国信中船(青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国信(台州)渔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0,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专门会议

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董韶光先生、邓友成先生、王思良先生、欧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肖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8月9日,公司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康先生、扈鑫先生、欧顺明先生、杨思华先生、王玲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董事薪酬、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除涉及本人事项回避表决外,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一年来特别询问与关注了公司饲料业务板块亏损的原因;提示对研发费用按照会计准则正确处理;建议对较大余额的应收账款强化催收,避免坏账风险,建议应收账款回收与营销人员绩效薪酬直接挂钩;建议子公司利润分红补充母公司亏损,并研究是否分红问题;建议董事会将战略规划和商业模式研究、经理层班子配齐和梯队建设、员工长期激励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对长期停止经营子公司的处置;督促内审机构人员配备和强化内审;建议对公司注册地迁址慎重安排;对公司初步计划购买信托产品的事项事前提出不同意见;对公司新上饲料投资项目提出慎重、必要时请外部专家论证的建议,并列席了相关投资项目的专家论证会,会上提出问题并谈了个人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正义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直接地表达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以下无正文,为本述职报告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国君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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