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的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1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低风险业务等。2021年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序号
序号 | 银行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7,000 |
2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35,100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 | 23,000 |
4 |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 | 15,000 |
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0,000 |
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15,000 |
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5,000 |
8 |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5,000 |
9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更合支行 | 2,000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2,000 |
1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8,000 |
1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 2,000 |
1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市支行 | 1,500 |
1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化州支行 | 500 |
合计 | 141,100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银行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使用的金额、利率及其他事项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授信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也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13%。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