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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运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运生,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16 年9月16日起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2020年8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12020/1/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1/16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2/24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与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与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4/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 2020 年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0/4/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4/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0/7/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

另外,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上市等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出席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组织并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期间,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报告期内,不定期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

面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制度执行情况,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实,保证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业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有序,能够按照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

5、2020年期间,本人积极自主学习证监会、深交所及地方证监局下发的各项规范解读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王运生

电子邮箱:996722577@qq.com

(以下无正文,为本述职报告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运生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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