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年5月18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与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