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由于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上述公告首段文字中的项目总投资额单位有误,现将相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池州天赐”)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4,926.80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8,661.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6,265.29万元。
更正后: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池州天赐”)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4,926.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8,661.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6,265.29万元。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天赐材料(002709)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