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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永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占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啸
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942,932,031.87                3,548,808,396.71                        3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6,545,957.05                1,071,382,662.36                        71.4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52,526,752.28                      53.72%        3,137,895,706.58               1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01,394.44                     -60.67%           96,583,812.04               -10.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570,888.16                     -63.01%           98,048,749.11               13.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8,796,196.62               -32.0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70.00%                    0.43               -3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70.00%                    0.43               -3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                    -2.75%                   5.57%                -5.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96,097.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302,212.6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927,202.1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6,045.42
合计                                                                             -1,464,937.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142
                                                           号)的规定,公司进口的铅精矿属于国家鼓励进口的资源性原材
“营业外收入”项目所列进口                                 料,每年可按进口额向国家申请贴息补助,2012 年、2013 年公司
                                            3,044,800.00
铅精矿贴息资金                                             分别收到 272 万元,305 万元补助。由于铅精矿系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主要原材料,且预计该项补助公司每年均可获得,故从 2013 年
                                                           开始,公司将该项补助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24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曹永贵              境内自然人                33.60%          76,875,338        76,875,338 质押                    76,875,338
李楚南              境内自然人                 3.36%           7,691,008         7,691,008 质押                     2,720,000
招商致远资本投
                    国有法人                   3.33%           7,623,100         7,623,100
资有限公司
张蕾                境内自然人                 3.27%           7,489,953         7,489,953
乌鲁木齐益丰年
股权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           6,528,474         6,528,474 质押                     6,528,474
限合伙企业
上海云牛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2%           6,000,000         6,000,000 质押                     6,000,000
理有限公司
沈阳渤海投资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2%           6,000,000         6,000,000
团有限公司
湖南嘉华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9%           5,919,167         5,919,167 质押                     5,919,167
理有限公司
曹永德              境内自然人                 2.37%           5,432,849         5,432,849 质押                     5,432,849
许丽                境内自然人                 2.06%           4,714,713         4,714,713 质押                     4,714,71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阳创
                                                                         440,084 人民币普通股          440,084
富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2,155 人民币普通股          382,155
英大基金-农业银行-英大基金-
                                                                         358,039 人民币普通股          358,039
鼎陶朱辉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蒋红卫                                                                   265,8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00
毕爱娣                                                                   245,694 人民币普通股          245,694
朱建琴                                                                   243,573 人民币普通股          243,573
王慧阁                                                                   222,200 人民币普通股          222,200
胡军                                                                     214,133 人民币普通股          214,133
李强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赵小玲                                                                   1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000
                                   曹永贵持有公司 33.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丽和曹永德为其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族成员;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无限
明                                 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项目
货币资金           1,120,330,503.11   362,751,439.04   208.84%      公司新股上市发行收到募集资
                                                                    金所致
应收账款              4,156,485.62      2,745,999.71   51.37%       本期黄金进料加工及渣料销售
                                                                    部分尾款未回所致
预付款项            587,597,766.55    283,985,101.96   106.91%      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尚未到货结
                                                                    算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56,803,290.76     29,214,544.80   94.43%       本期液态渣还原节能改造余热
                                                                    发电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609,238,994.32    368,746,768.47   65.22%       本期黄金租赁融资业务增加所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致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40,000,000.00    360,000,000.00   77.78%       本期中行、建行、长沙银行等
                                                                    银行新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所
                                                                    致
应交税费             11,108,498.23      6,328,990.56   75.52%       本期在建工程项目增加代扣代
                                                                    缴建安税所致
长期借款            274,454,000.00    114,000,000.00   140.75%      本期长期借款到期归还后续借
                                                                    所致
资本公积            795,484,890.78    158,417,653.31   402.14%      新股上市发行股本溢价所致
专项储备             29,003,438.10     20,670,742.00   40.31%       本期计提安全专项准备金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17,774.79      3,946,408.38   -41.27%      本期交纳增值税相比上年同期
                                                                    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744,079.85      7,344,577.25   -35.41%      本期铅、银等有色金属市场价
                                                                    格相比上年同期跌幅较小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274,646.57    -1,990,217.56   -366.01%     本期黄金租赁业务增加,期末
                                                                    计算浮动盈亏所致
营业外收入           11,585,920.64     24,791,351.75   -53.27%      本期收到财政补贴相比上年同
                                                                    期减少所致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营业外支出                      3,123,655.56          754,655.92      313.92%          本期发生捐赠及赞助事项所致
所得税费用                     -3,408,417.94        -6,674,038.29      48.93%          本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白银的
                                                                                       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比重减少,
                                                                                       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
                                                                                       免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599,372.59       44,714,537.12       -40.51%         本期交纳增值税相比上年同期
                                                                                       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148,263,048.92       65,489,422.24      126.39%          本期液态渣还原节能改造余热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发电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产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136,061,164.71       97,540,494.96       39.49%          本期现金分红所致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419,550,600.83      166,537,682.64      151.93%          本期三个月以上保证金增加所
动有关的现金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发行7亿元公司债,已于2014年10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计划在近期发行。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公司债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4 年 10 月 14 日
                                                                                 2014-049 号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上市后
首次公开发行    一、公司及其控股 三年内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2014 年 1 月 28 报告期内未有
                                                                       2013 年 12 月 18
或再融资时所    股东、董事和高级 出现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                         日-2017 年 1   违反上述承诺
                                                                       日
作承诺          管理人员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控股                        月 27 日       的事项发生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
                   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
                   公告。
公司及其控股股
                                                                                           报告期内未有
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2013 年 12 月 18
                                                                         长期有效          违反上述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 完整的承诺                             日
                                                                                           的事项发生
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股                                                                               报告期内未有
                                                        2013 年 12 月 18 在锁定期满后
东:曹永贵、李楚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
                                                        日               的 24 个月内
南、招商致远资本                                                                           的事项发生
投资有限公司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关于股份锁定承
                   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
诺:1、公司控股                                                          公司股票在证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
股东股东曹永贵                                                           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未有
                   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2013 年 12 月 18
及其配偶许丽、亲                                                         交易之日起三      违反上述承诺
                或转让;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日
属曹永德、许军、                                                         十六个月内及      的事项发生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许晓梅、张平西、                                                         锁定期满后
                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邓向阳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公司董事、监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
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未有
                   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2013 年 12 月 18 在锁定期满后 6
汪健、陈占齐、冯                                                                           违反上述承诺
                   或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日                 个月内
元发、马水荣、刘                                                                           的事项发生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承锰、何静波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3、公司控股股东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曹永贵以及董事、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在锁定期满后
                                                                                           报告期内未有
高级管理人员曹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2013 年 12 月 18 两年内及申报
                                                                                           违反上述承诺
永德、汪健、张平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日                    离任 6 个月后的
                                                                                           的事项发生
西、许军、陈占齐、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12 个月内
刘承锰、何静波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申
                                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的,
                                不影响上述所有相关承诺的效力。
                                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募集的资金将严格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使
                                                                                                       报告期内未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 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公司募投资 2011 年 03 月 01
                                                                                            长期有效   违反上述承诺
               曹永贵           金不会投向本人控制的除金贵银业以 日
                                                                                                       的事项发生
                                外的其他企业,亦不会投向房地产及相
                                关业务。
                                保证承担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有关职工社会保险
                                金、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
                                果公司因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报告期内未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1 年 03 月 01
                                12 月 31 日的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                         长期有效   违反上述承诺
               曹永贵                                             日
                                积金问题而遭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                                     的事项发生
                                承诺人保证对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
                                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
                                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
                                本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
                                业不开展对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
                                购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                                     报告期内未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1 年 03 月 01
                                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                          长期有效   违反上述承诺
               曹永贵                                                    日
                                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人业务直                                     的事项发生
                                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
                                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
               公司及其控股股 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因公司、本
                                                                                                       报告期内未有
               东、实际控制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金贵银业 2013 年 12 月 18
                                                                                            长期有效   违反上述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 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金贵 日
                                                                                                       的事项发生
               管理人员         银业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0.00%   至                        2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2,783.82   至                      19,175.72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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