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6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
白银城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168,8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96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873,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3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33,295,4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33,295,4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302%。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17,372,612 | 99.8712% | 796,200 | 0.1288% | 0 | 0 | 通过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17,372,612 | 99.8712% | 796,200 | 0.1288% | 0 | 0 | 通过 |
3 |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17,378,412 | 99.8721% | 796,400 | 0.1279% | 0 | 0 | 通过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617,372,612 | 99.8712% | 796,200 | 0.1288% | 0 | 0 | 通过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17,368,712 | 99.8706% | 800,100 | 0.1294% | 0 | 0 | 通过 |
6 |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 132,505,065 | 99.4070% | 790,400 | 0.5930% | 0 | 0 | 通过 |
7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617,372,312 | 99.8712% | 796,500 | 0.1288% | 0 | 0 | 通过 |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133,295,465 | 132,499,265 | 99.4027% | 796,200 | 0.5973% | 0 | 0 |
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3,295,465 | 132,499,265 | 99.4027% | 796,200 | 0.5973% | 0 | 0 |
3 |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33,295,465 | 132,505,065 | 99.4070% | 790,400 | 0.5930% | 0 | 0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133,295,465 | 132,499,265 | 99.4027% | 796,200 | 0.5973% | 0 | 0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33,295,465 | 132,495,365 | 99.3998% | 800,100 | 0.6002% | 0 | 0 |
6 |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 133,295,465 | 132,505,065 | 99.4070% | 790,400 | 0.5930% | 0 | 0 |
7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33,295,465 | 132,498,965 | 99.4025% | 796,500 | 0.5975% | 0 | 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