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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387,039.31元,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4,271,012.36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8,427,101.2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07,891,310.89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2,267,400.00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3,583,848.96元。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22,67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各个过程、

电光科技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对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其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良好,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公司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授信担保1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情况如下:

为全资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担保1000万元。

四、对《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电光科技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拟清算并注销产业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乐清丰裕教育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基金乐清丰裕稳健教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丰裕优选教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丰裕精选教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协议约定及前述产业基金运行的实际情况,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拟清算并注销产业基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清算并注销产业基金的事项。

独立董事 王裕康 孙乐和 黄乐晓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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