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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电光科技项的有效期将要到期,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等相关工作的总体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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