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埃斯顿: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5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杨京彦                  独立董事                身体原因                  段星光
     公司负责人吴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郝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6,054,303.20           105,071,518.01                         -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05,347.72             5,175,508.83                         -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141,755.45             2,409,509.22                        30.3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226,739.19            -5,679,661.31                       -203.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                    1.78%                         -0.7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15,255,323.27           743,345,134.24                         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03,376,262.52           498,291,232.34                         1.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1,071.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37,759.9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2,426.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6,514.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1.51
合计                                                                  1,963,592.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97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72%       49,500,000      49,500,000
埃斯顿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51%       22,500,000      22,500,000
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1%       18,000,000      18,000,000
司景戈                           境内自然人                   1.40%        1,707,000
高静远                           境内自然人                   0.23%         279,000
王金友                           境内自然人                   0.22%         266,3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21%         256,200
刘秀清                           境内自然人                   0.21%         249,500
陈宇                             境内自然人                   0.17%         201,430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
                                 其他                         0.16%         200,000
券投资基金(LOF)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司景戈                                                                    1,70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7,000
高静远                                                                     2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9,000
王金友                                                                     266,300 人民币普通股             266,3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6,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200
刘秀清                                                                     249,5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500
陈宇                                                                       201,430 人民币普通股             201,430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陈荣华                                                                     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
虞校根                                                                     138,369 人民币普通股             138,369
赵伟                                                                       12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200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分别通过持有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 96.89%股权、埃斯顿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南京埃斯顿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有限公司 32%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是否属
                                                    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 2015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12月7日,经公
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含2,5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5,0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机器人智能制造系统研发和产业化以
及机器人智能化工厂升级改造项目,高性能伺服系统、机器人专用伺服系统、大功率直驱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产品研发和
产业化以及智能化车间升级改造项目,基于云平台的机器人O2O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及机器人产业创业
创新孵化器项目,融合互联网技术的信息化智能机器人系统平台及企业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1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2016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根据要求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补充披露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在建项目的关联性,以及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影响等。
     公司已于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3) 2016年3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1) 2016年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2月18
日,授予价格为24.12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65.3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3.32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1.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2.32万元。上述新增资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17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0751号验资报告。
     (2)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向7名激励对象
授予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11万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5 年 11 月 20 日
                                                        ail/true/1201779203?announceTime=2015-11-20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        2016 年 02 月 03 日
                                                        ail/true/1201961387?announceTime=2016-02-03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2016 年 03 月 19 日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ail/true/1202057344?announceTime=2016-03-19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5 年 07 月 29 日
                                                        ail/true/1201359465?announceTime=2015-07-29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2015 年 09 月 10 日
股票相关授予                                            ail/true/1201573672?announceTime=2015-09-10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完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2015 年 09 月 29 日
成                                                      ail/true/1201650157?announceTime=2015-09-29
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2016 年 02 月 16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                                          ail/true/1201980832?announceTime=2016-02-16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bulletin_det
                                 2016 年 03 月 30 日
授予登记完成                                           ail/true/1202099628?announceTime=2016-03-30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派雷斯特和公司股东埃斯顿控股、埃斯顿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南京派雷
                                 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
              斯特科技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持有派雷斯特、
              有限公司;
                                 埃斯顿控股、埃斯顿投资股权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波,以及持有埃斯顿投资股权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埃斯顿控
                                 人员韩邦海、余继军、吴蔚、徐秋云、潘文兵、周爱林、卢小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4
首次公开发    股有限公 股份                                                                                                                                        见承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在前述 36 个月锁 年 03                 正常
行或再融资    司;南京埃 限售                                                                                                                                       诺内
                                 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月 31                 履行
时所作承诺    斯顿投资 承诺                                                                                                                                        容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 日
              有限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南京埃斯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顿投资有
                                 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
              限公司
                                 自动延长 6 个月;其不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持有派雷斯特股权的刘芳、
                                 吴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未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一)发行人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股东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
                              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
                              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发行人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
                              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的利润;(4)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时,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投票权;(5)如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
                              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发行人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发行人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的利润(如有);亦要求本人控制或持有权益的发行人
                              股东不从发行人处领取分配的利润;(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6)如因未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7)如因未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发行人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
                              投资者利益。(四)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刘芳、吴侃将严格履行就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则由此而获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
                              行人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派雷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雷斯特、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埃斯顿控股和埃斯顿投资承诺:1、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 2014          锁定
                       股份                                                                                                                                            正常
           斯特科技           有意向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2、其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 年 03 期届
                       减持                                                                                                                                            履行
           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转让系统转让、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月 31 满后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埃斯顿控 承诺      3、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日          两年
           股有限公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内
           司;南京埃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4、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
           斯顿投资           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发行人股东未履行承诺的
           有限公司           约束措施发行人股东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
                              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证
                              券监管部门或发行人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被
                              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的利润;(4)在发行人召开
                              股东大会时,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投票权;(5)如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
                              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不可抗力原
                              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证
                              券监管部门或发行人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
                              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针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事宜承诺如下:1、若发行人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
                              上市流通前,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发行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
           南京埃斯
                       股份   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顿自动化                                                                                                                                    年 03 长期    正常
                       回购   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或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确定,如有派发现金红
           股份有限                                                                                                                                    月 31 有效    履行
                       承诺   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需作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
           公司                                                                                                                                        日
                              认定上述违法事实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果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