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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虎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冯虎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参加会议情况

经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于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6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7/9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7/2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合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8/2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合规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11/7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12/30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并调整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情况

2020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或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战略委员会

2020年度,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共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对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土地使用权收回等事项进行核查,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度,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共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就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尽职调查,凡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了解具体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交换对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等方向的意见和看法。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投资项目的进度和信息披露等情况。本人还充分利用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去公司实地交流的机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建议。同时,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学习和提高业务素质情况

本人加强自身学习,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fenght@mail.njust.edu.cn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独立董事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虎田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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