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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9

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0 号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778.42万元、-13.0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35亿元、-13.83亿元和-13.22亿元。根据《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认为你公司重整事项可能导致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1)请说明截止回函日你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提示重整申请不被法院受理以及重整失败相关风险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补充披露你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2)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12.32亿元,其中11.6亿元已经逾期,报告期内你公司因债务逾期涉及多项诉讼。请你公司结合资产状况、预计未来经营现金流量、融资安排和重整事项进展等,说明公司的偿债计划及相关应对措施,并结合上述情况,重点提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你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资产结构等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分析,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亿元,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194.3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出租等收入。请结合报告期内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开展计划等,逐项说明各类业务是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以及你公司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3、针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你公司其他应收款2020年期初余额35.27亿元,期末余额

13.49亿元;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25.8亿元,期末余额4.4亿元。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你公司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冲抵。请详细说明冲抵项目的业务实质和相关的会计处理,并结合相关往来款项形成过程、与前期行政处罚事项的关系,说明在2020年度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之间进行冲抵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针对其他应收款你公司在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7.79亿元,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3.19亿元。请结合前述事项,说明

判断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末你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3.39亿元。请结合你公司自身持续经营能力、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来实现利润的时间和程度、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预提费用的产生原因、预计负债计提事由等,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5)你公司为了消除保留意见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4、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核字(2021)第01610029号),年审会计师因“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事项对你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保留意见。请年审会计师说明:

(1)具体描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详细说明其影响程度。

(2)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形,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说明自身执行的审计程序、发表的

审计意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情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87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27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9733.79万元。请说明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并结合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参数选取和具体测算过程,说明本年度针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并对比以前年度相关情况说明前期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6、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因收购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旗”)、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英卡”)形成的商誉计提3.56亿元减值准备,本次减值计提前上海三旗和武汉英卡的商誉余额分别为9742.83万元和3.53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1)结合上海三旗、武汉英卡业绩承诺期内及2020年的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和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分别说明相关资产组发生减值迹象的具体时间及计提大额减值的依据,并说明本次减值计提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

(2)以前年度你公司未对因收购上海三旗、武汉英卡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请说明最近三年对上海三旗、武汉英卡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情况,并说明历年测试参数选取及主要评估假设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报告期初,你公司的预收款项余额为2.67亿元,报告期末该科目余额为0。请说明预收款项期初余额的主要核算内容,并说明本期该科目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8、报告期末,你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4.3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5086.57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11.62%,2019年同期比例为14.84%。请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以及同行业企业存货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调节跌价准备计提方式和金额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9、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多项诉讼事项。请以列表形式说明针对各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计提依据,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21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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