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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龙3: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421,740.8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当期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421,740.84元。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亏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公告编号:2024-006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出现亏损,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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