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无法履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未能与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秋女士取得联系,胡秋女士无法履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的,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杨翠华在此期间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胡秋女士未在公司担任经营性职务,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开展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