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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锋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等,对华锋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0年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证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本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2,161,320.75740,213.94 - 17,586,167.30 48,000,000.00 138,000,000.00 129,315,367.3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7,586,167.3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38,000,000.00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740,213.94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29,315,367.3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129,315,367.39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银行账号

/

四方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810078801300000092 2019-1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0870100001234 2019-12-1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29191000031747234 2020-3-2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6810078801700000665 2020-3-24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29,315,367.39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存款方式存款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 26810078801300000092

活期存款 20,951,313.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1234

活期存款 6,579,862.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20000029191000031747234活期存款 100,639,609.6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26810078801700000665

活期存款 1,144,582.43合 计 129,315,367.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2,161,320.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586,167.3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3,586,167.3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否 281,361,320.75 281,361,320.75 9,757,926.63 9,757,926.63

3.47

- -

不适

否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

否 50,800,000.00 50,800,000.00 7,828,240.67 7,828,240.67

15.41

- -

不适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2,161,320.75 332,161,320.75

17,586,167.3

0

17,586,167.3

5.29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48,000,000.0

0
0

48,000,000.0

-

- 不适

0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

138,000,000.

138,000,000.

0000

- -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

合 计 332,161,320.75 332,161,320.75

203,586,167.

203,586,167.

303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2020年12月1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8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12月1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实施。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3,800万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超募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该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该专项报告关于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锋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锋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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