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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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