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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立足于以有机光导鼓等光电子器件及碳粉等先进功能材料为核心而形成的产业链,深耕以打印、复印、图文和数码快印为功能特征的影像产业,稳步扩张,布局长远。同时,根据影像产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通过外延式并购适时进行产业布局,依托闽保信息多年来在信息安全和系统集成领域的技术成果以及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提高产品品质,延伸产品使用领域,增强公司在打印机、复印机和数码快印以及云共享等影像产业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如下: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3.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1.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45%;实现每股收益0.09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7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89亿元,较期初下降6.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1亿元,较期初增长0.57%。

二、 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50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0/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0/4/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9、《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15、《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8、《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4/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0/5/2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签署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改<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改<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6/2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2020/8/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10/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审工作报告与工作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年报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初审意见进行交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及完成质量。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行职责,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会议1次,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进行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考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事宜进行了审议,确保了公司管理团队的专业素质。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报告期内,董事长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并科学、客观、公正地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共审议了20项议案。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0/1/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5/252019年度股东大会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6/8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改<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11/16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变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需求,组织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运作规范;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切实保障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信息披露的其他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发布相关临时公告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按时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1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1年如下重点工作:

1、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2、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优化公司业务流程,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3、认真做好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有效性;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发展与广大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2021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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