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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3月18日1.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6月8日1.审议《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13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0月30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据此,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

监督,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发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有效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了较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年,监事会将本着向股东会负责的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并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通过程序监督,对重大决策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议事规则等进行监督,通过实体监督,从公司高层决策开始,将监督寓于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使之与经营管理的过程相适应、相衔接,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

(一)做好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投资、产权变动、财务预决算、贷款担保等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患于未然,防止有损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

(二)做好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

做好公司经营运作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高管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行使罢免建议权和提起诉讼权。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

要做好监事会的工作,需要监事会成员对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有充分的掌握,了解公司管理的基本方法和规则,特别应熟悉公司的财务管理与运作方式,掌握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技能和方法。这就要求监事会成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四)提高监事会工作的透明度

进一步密切与股东的联系,更加全面地了解股东对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关心的问题上,随时交换意见,加强相互了解,促使监事会工作更加透明,更为有效。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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