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2020年度未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股票 | 600438 | 通威股份 | 199,999,996.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74,571,427.08 | 199,999,996.00 | 0.00 | 74,571,427.08 | 274,571,423.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股票 | 300577 | 开润股份 | 59,999,974.8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7,045,682.32 | 59,999,974.80 | 0.00 | -7,045,682.32 | 52,954,292.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股票 | 300502 | 新易盛 | 49,999,955.68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2,498,105.28 | 49,999,955.68 | 0.00 | 2,498,105.28 | 52,498,060.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信托产品 | 不适用 | 平安信托坤泰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0,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90,000,000.00 | 100,000.00 | 3,740,824.16 | 89,9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合计 | 399,999,926.48 | -- | 0.00 | 70,023,850.04 | 0.00 | 399,999,926.48 | 100,000.00 | 73,764,674.20 | 469,923,776.52 | -- | -- |
(二)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持有开润股份的股份
2020年度,公司参与开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份数量为2,030,456
股,发行价格29.55元/股,认购金额为59,999,974.80元,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持股数占开润股份总额的0.85%。
2、持有新易盛的股份
2020年度,公司参与新易盛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份数量为946,252股,发行价格为52.84元/股,认购金额为49,999,955.68,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持股数占新易盛股份总额的0.26%
3、持有通威股份的股份
2020年度,公司参与通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份数量7,142,857股,发行价格为28元/股,认购金额为199,999,996.00元,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持股数占通威股份总额的0.16%。
4、购买平安信托产品
2020年度,公司认购平安信托"坤泰18号"资金集合计划,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产品类别为固定收益类,信托成立日为2020年5月29日,信托范围存续期为自信托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年化业绩比较基准:6.2%。
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概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62,749 | 63,249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3,000 | 11,000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0,402 | 8,990 | 0 |
合计 | 236,151 | 83,239 | 0 |
三、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及《公司规章》、《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 2020 年度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