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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涉尚未解除限售的3,280,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情形所涉股份的回购价格为7.185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离职情形所涉股份的回购价格为7.1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1,739,260股变更为748,458,94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需要债券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1年4月22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6月5日,每日9:3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邮政编码:610041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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