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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关于凯莱英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凯莱英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林联系电话:0755-33021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兴刚联系电话:010-632120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方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北信瑞丰基金-华能信;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盛国际-自有资;九泰基金-广发银行-;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金-国新投资有;南方基金-人民人寿-;南方基金-中国农业银;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天津津联国鑫投资管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不适用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HAO HONG、YE SONG、杨蕊、洪亮、林凌、赵冬洁、郭宪明、李兴刚、王梅祥、张昆、杨晶、智欣欣、张婷、James Randolph Gag、黄小莲、Robert Alexander Andrews JR、Pingzhong Huang、徐向科)股份减持承诺:1、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不适用
控股股东ALAB及实际控制人HAO HONG股份减持承诺:1、本公司/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不适用

月内("锁定期")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的二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本人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10%。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公司/本人承诺在其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其实施减持时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5、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控股股东ALAB及实际控制

人HAO HONG

控股股东ALAB及实际控制人HAO HONG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适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HAO HONG、YE SONG、杨蕊、洪亮、林凌、赵冬洁、郭宪明、李兴刚、王梅祥、张昆、James Randolph Gag、黄小莲、Robert Alexander Andrews JR、Pingzhong Huang、徐向科)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不适用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

份有限公司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公司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停股东分红,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不适用
控股股东ALAB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不适用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

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HAO HONG、YE SONG、杨蕊、洪亮、林凌、赵冬洁、郭宪明、李兴刚、王梅祥、张昆、杨晶、智欣欣、张婷、James Randolph Gag、黄小莲、Robert Alexander Andrews JR、Pingzhong Huang、

徐向科)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HAO HONG、YE SONG、杨蕊、洪亮、林凌、赵冬洁、郭宪明、李兴刚、王梅祥、张昆、杨晶、智欣欣、张婷、James Randolph Gag、黄小莲、Robert Alexander Andrews JR、Pingzhong Huang、徐向科)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司法裁判、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变更公司职务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公司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不适用

依法承担个人及连带赔偿责任。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

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

份有限公司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承诺/其他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林李兴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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