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张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还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现将本人在2020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了2次,其中现场参会1次,以通讯方式参会1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
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的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2020年10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修订《公司章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同意 |
2020年12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修订《公司章程》、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于2020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为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为公司优化薪酬结构、科学绩效考评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曾于2012年10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对公司情况比较了解。2020年度,本人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技术路线、内控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二)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作出判断,切实履行职责。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事项
本人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21年度,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凯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