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128号文》标准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上海尧强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迦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鸿石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股权,并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17]128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自2021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3月29日为停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相对大盘、行业板块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1-3-29) | 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2021-4-26) | 涨幅 |
元隆雅图收盘价 | 20.22 | 20.81 | 2.92% |
中小企业综合指数(399101.SZ) | 12,219.11 | 12,483.34 | 2.16% |
Wind广告行业指数(882460.WI) | 2,542.64 | 2,618.30 | 2.98% |
元隆雅图相对于大盘涨幅 | 0.76% | ||
元隆雅图相对于行业板块涨幅 | -0.06% |
由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