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