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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认真履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督促和指导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89亿元,较2019年增长21%;实现净利润168.34万元,比上年减少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434.36万元,比2019年下降8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4.80亿元。

2020年,在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公司及时调整各方面的管理措施,虽实现了营收规模的增长,但净利润有较大下滑,主要原因为:

1、2020年初,疫情的影响,相关产业链整体复工延迟,经济运行效率降低,人员复工延后,运营成本上升,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行业投资放缓,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滑,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人民币升值,以及部分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虽有进行相应的成本优化和成本转移,但仍未能全部消化,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2020年度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2020年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科学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最终决议,保障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开展,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时间审议议案
三届十九次董事会2020年1月11日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届二十次董事会2020年1月21日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3、《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8、《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20年2月27日1、《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2、《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20年3月13日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10、《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

案》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3、《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未达行权条件相关股票期权、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相关股票期权及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市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15、《关于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

融资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

17、《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8、《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3、《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相关股票期权、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相关股票期权及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15、《关于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2020年4月26日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20年5月18日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4、《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1、《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1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

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的议

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

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1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2020年5月20日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2020年6月10日1、《关于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020年8月3日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2020年9月2日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的回复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批准更新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届三十次董事会2020年9月8日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融资的议案》

6、《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5、《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6、《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20年9月25日1、《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2020年10月16日1、《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2、《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20年10月22日1、《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2020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2020年11月30日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2020年12月22日1、《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1、《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治理、董事会决策等方面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洪斌、张志勇、李竞舟三位董事组成,李洪斌先生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检查,有效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

间的沟通,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由林丽彬、李洪斌、王博三位董事组成,林丽彬女士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为公司规范运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先进、李竞舟、张志勇三位董事组成,杨先进先生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发展及公司的战略,对公司的有效的开展资本运作提出了多项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支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志勇、林丽彬、杨先进三位董事组成,张志勇先生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履职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利润分配方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请审计机构与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召集和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保障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有效落实。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时间审议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8日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10日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4、《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书><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1、《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1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

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25日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五)组织信息披露工作,披露信息及时合规

2020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审议通过并公告了2019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其他重大临时性事项等重大信息,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时、规范,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保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相关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投资者关系邮箱、互动易平台等,与公司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等情况。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方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提出的问题,公司均能及时全面解答,解决投资者的疑问。

三、2021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1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经营工作,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最大化。现董事会制定如下工作重点:

(一)规范运营,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推进各项制度的执行,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二)继续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持续推进盈利能力的改善,持续加大在新产品、新项目方面的研发投入及人才储备。完善公司平台加产业经营单元的组织布局,推动以事业部为主要经营作战单元,专注经营发展。

1、创新营销模式、扩大销售规模。直面境内外大环境的影响与挑战、抓住数智化转型机遇,提升产品研发与营销的协同能力,打通从客户需求到集成产品研发、再到客户应用的端到端流程,努力开辟新市场、新客户,不断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新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加大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加强研发队伍建设,紧跟技术发展步伐,优化产品的结构,提升产品的技术性能,持续不断地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高技术创新到产品的转化效率,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

3、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数据化管理,不断细化经营管理到最小单元,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财务核算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健全完善人才培育机制,持续推进激励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组织活力和人员能力,按照创造价值、价值评估、价值分享的原则实施对关键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三)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合理、妥善地安排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从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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