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铭普光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监事会2020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时间议 案
三届十五次监事会2020年1月11日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届十六次监事会2020年1月21日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3、《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三届十七次监事会2020年3月13日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1、《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相关股票期权、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相关股票期权及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的议案》
三届十八次监事会2020年4月26日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届十九次监事会2020年5月18日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4、《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1、《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的议案》

1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

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的议

案》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的议案》
三届二十次监事会2020年8月3日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2020年9月2日1、《关于修订<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批准更新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20年9月8日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0年10月22日1、《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2020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2020年11月30日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三届二十六次监事会2020年12月22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19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与会计师沟通以及审查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与审核工作。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6、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深圳宇轩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和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按各持股比例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50万元)。2020年全年,公司实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8、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