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赛西威:国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德赛西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6号)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42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8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1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61,205.4254,179.1402020年10-12月,将节余募集资金9,570.88万元(含理财收益2,544.6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98,451.9926,365.3382,669.14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10,582.48万元
3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1,625.3113,464.0210,321.37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2,160.08万元
4补充流动资金15,895.9215,895.920
合计197,178.64109,904.4192,990.51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项目调整前项目 预计完工时间调整后项目 预计完工时间
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2021年5月2022年6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市场预期,计划对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该项目即将部分投入使用,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435万元人民币(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2021年5月调整至2022年6月,并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不超过12个月;前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