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暨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问题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与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湖北”)就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部分社会零售药店资产签署《合作意向书》。
双方约定,国控湖北向国大药房出售国药控股(湖北)汉口大药房有限公司51%股权,最迟不晚于2022年3月31日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药一致: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暨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问题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1-42)。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发布进展公告,由于疫情原因,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及国资审批流程均受到影响,预计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日期将延后至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药一致: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托管国药控股(湖北)汉口大药房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变更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方式的议案》。
在未涉及控股股东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下,为规避收购风险,基于谨慎原则,董事会同意国大药房与国控湖北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将原解决社会零售药店资产同业竞争方式由收购变为托管,即由国大药房收购国药控股(湖北)汉口大药房有限公司51%股权变为托管其100%股权。截至披露日,双方已正式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