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晋龙)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制度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均亲自参加,没有委托及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从股东利益,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年1月3日 | 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情况 | 同意 |
2020年3月6日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担保的议案 | |
2020年4月16日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第九届董事候选人、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第九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年度津贴方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变更、调整铝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
2020年5月8日 | 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度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聘任董事会秘书、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 |
2020年8月20日 | 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 |
2020年10月19日 | 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0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 《新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四、其它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五、联系方式:独立董事郭晋龙,电子邮箱:guojinlong0755@163.com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晋龙2021年3月23日
(黄亚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制度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5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委托及缺席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从股东利益,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年5月8日 | 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度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聘任董事会秘书、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 |
2020年8月20日 | 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 |
2020年10月19日 | 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0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的合规性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 《新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四、其它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五、联系方式:独立董事黄亚英,电子邮箱:huangyaying001@163.com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亚英2021年3月23日
(曹钟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制度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5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委托及缺席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从股东利益,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年5月8日 | 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度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聘任董事会秘书、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 |
2020年8月20日 | 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 |
2020年10月19日 | 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0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 《新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四、其它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五、联系方式:独立董事曹钟雄,电子邮箱:caozx@cdi.com.cn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钟雄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