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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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5—8页
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
〕
-
号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赛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赛格公司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深赛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年度完成收购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及增资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苏州泰斯特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斯特,本公司持有其36%股权)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万元获得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玛曲)
.
%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业绩承诺情况根据本公司与上海玛曲原股东黄志勇、朱海彬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上海玛曲原股东黄志勇、朱海彬承诺上海玛曲
-
年三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不低于
,
万元,业绩承诺分年度指标如下:
业绩承诺期间 | 金额 |
第一年(即:2021年)业绩承诺指标不低于 | 400万元 |
前两年(即:2021-2022年)累计业绩承诺指标不低于 | 900万元 |
前三年(即:2021-2023年)累计业绩承诺指标不低于 | 1,600万元 |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上海玛曲公司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万元,
-
年累计实际完成业绩承诺指标金额为
,
.
万元,较
-
年累计业绩承诺指标少
572.56万元,受客观因素影响,上海玛曲2022年未能如常开展业务,至2023年,客观因素影响逐渐消除,上海玛曲业务开始逐步恢复正常,由于业务恢复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累计业绩承诺指标。
鉴于客观因素对上海玛曲长期经营能力未造成重大、持续不利影响,且上海玛曲
年实际业绩较2021年实际业绩和2022年承诺业绩均有所增长,本公司结合合同约定、长期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继续与业绩承诺方协商解决方案。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王焕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王焕森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第7页 共8页
仅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潘洁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潘洁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