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公司的职工教育经费一直延用1.5%的计提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号召,打造学习型组织,加大公司人才资源培训培养力度,激励员工持续提升职位职责的履行能力,在员工薪酬结构中增加了专业培训津贴工资项。根据年度专业培训津贴额度测算,需按年度工资总额的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需由1.5%变更为5%。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职工教育经费比例由1.5%变更为5%,年度增加职工教育经费约960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是为了使员工工资结构更符合公司打造学习型组织、更好促进人才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