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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几个事项的会计处理、列报及披露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自解释第17号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涉及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主要是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重新划分,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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