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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雪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雪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0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控股子公司奇点新源国际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委托理财计划、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政策发生变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9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公司聘任戈爱晶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公司再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公司被动形成对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延长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期限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到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及财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内控建设等,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电话、见面沟通等方式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把握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积极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在公司2020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阅读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了解、掌握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积极关注审计进程,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审计结束后认真阅读了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阅,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关注同行业薪酬标准,注意公司薪酬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及薪酬制度的落实。

提名委员会工作,2020年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对戈爱晶女士身份、专业素质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戈爱晶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认真研究并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向

董事会提出了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王雪春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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