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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关于公司管理层部分调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部分调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层部分调整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基于“管理层年轻化”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管理层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层部分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蒲忠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技术总监职务,将专注于公司宏观战略发展和创新研发业务。

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同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职务,将负责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在公司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前,将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副总经理程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程凡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1月22日,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凡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程凡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自2021年4月26日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蒲忠杰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张志斌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聘任副总经理魏战江先生、张霞女士、王泳女士担任高级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冯晓颖女士、郑国锐先生、强宇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请详见附件,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张志斌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西北/北京大区经理,上海形状记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志斌先生持有公司130,5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战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魏战江先生持有公司57,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泳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四川睿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泳女士持有公司169,7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霞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

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船舶集团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科技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张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晓颖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朗欧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零售第一事业部销售总监;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冯晓颖女士持有公司7,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国锐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武汉远大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乐普药品市场总监、全国销售总监;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郑国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强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神州优车集团总监、高级总监,瑞幸咖啡首席技术官;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强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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