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4,995,516.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5,499,551.6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495,964.54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4,581,11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402,781股后的股本1,792,178,33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08,616,660.6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