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1 -027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关联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存在减值迹象,部分应收款项已无法收回,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相关资产。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50,550,555.20元;本次申请核销资产总额共计50,282,561.39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金额49,175,675.63元;其他应收款核销金额为1,106,885.76元、因存货销售完毕转销跌价准备503,733.33元,本次资产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合并 转入 | 本期减少 | 外币折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核(转)销 | ||||||
一、坏账准备 | 98,694,765.19 | 94,017,851.37 | 7,788,389.05 | 3,369.05 | 50,282,561.39 | -1,584,214.50 | 148,637,598.77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0,433,760.16 | 90,530,109.56 | 5,173,903.17 | 3,369.05 | 49,175,675.63 | -1,587,852.06 | 125,377,614.25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8,261,005.03 | 3,487,741.81 | 2,614,485.88 | 1,106,885.76 | 3,637.56 | 23,259,984.52 | |
二、存货跌价准备 | 551,892.01 | 1,295,553.77 | 503,733.33 | 1,343,712.45 | |||
三、商誉减值准备 | 444,822,443.25 | 355,237,150.06 | -11,931,696.73 | 788,127,896.58 | |||
合 计 | 544,069,100.45 | 450,550,555.20 | 7,788,389.05 | 3,369.05 | 50,786,294.72 | -13,515,911.23 | 938,109,207.80 |
注:本期经测算确定与AW Healthcare Management,LLC、ISEC Healthcare Ltd.、乌鲁木齐爱尔阿迪娅眼科医院、乐山爱尔眼科医院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为355,237,150.06元,作为本期应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二) 、应收账项核销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 | 医疗收入 | 49,175,675.63 | 超期未付,对方无支付可能 | 否 |
其他应收款 | 往来款 | 1,106,885.76 | 超期未付,对方无支付可能 | 否 |
合计 | -- | 50,282,561.39 | -- | -- |
三、本次核销资产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49,175,675.63元,系超过医保协议规定回款时间,且追收无果、无收回可能性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拟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1,106,885.76元,主要系账龄超五年以上且经追收无法
收回的往来款,予以核销。上述款项已部分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37,814,276.95元的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2021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严格按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