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1-047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下午2:00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1人,代表股份2,756,067,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0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316,755,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57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439,311,3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3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491,024,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7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51,713,3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439,311,3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374%。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47,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3%;反对9,717,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305,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06%;反对9,717,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8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2,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9%;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4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2,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9%;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4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3,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1,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7%;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4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议案2.04 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
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2,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9%;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4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5 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2,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9%;反对9,742,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4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6 限售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6%;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3,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7 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6%;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3,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6%;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3,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6%;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3,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1%;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24,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5%;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82,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9%;反对9,741,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3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议案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015,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3%;反对10,051,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73,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30%;反对10,051,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015,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3%;反对
10,051,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73,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30%;反对10,051,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015,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3%;反对10,051,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73,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30%;反对10,051,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016,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3%;反对10,050,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74,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32%;反对10,050,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68%;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118,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0%;反对2,620,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7,327,6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076,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9%;反对2,620,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7%;弃权7,327,6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23%。
议案8.00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016,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3%;反对10,050,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74,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32%;反对10,050,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6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6,350,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4%;反对9,717,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6%;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307,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10%;反对9,717,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8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