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5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相应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