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2号7幢7楼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投资开发;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印刷产品及设备、塑料制品及原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方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25.54%的股权。
2、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理虹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2号
经营范围:服务:为孵化企业或项目提供管理、营销策划、科研信息、产业化配套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孵化,生物技术开发、孵化,自动化控制检测技术及设备开发及孵化,房地产中介服务,技术基础设施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的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理虹注册地址:杭州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227-9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房地产信息咨询。
关联方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2020年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业务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00 | 2018年05月27日 | 2023年05月27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年10月14日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 | 2019年05月10日 | 2024年05月10日 | 是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0年04月26日 | 2025年04月26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9,500.00 | 2019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25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 | 2019年08月20日 | 2020年08月19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9年06月20日 | 2020年06月19日 | 是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年12月07日 | 2021年12月07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 | 2019年01月09日 | 2021年01月08日 | 是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2020年03月11日 | 2022年03月10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年05月07日 | 2021年05月06日 | 否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9年08月16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是 |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0年03月06日 | 2023年03月06日 | 否 |
(二)接受劳务
公司接受劳务系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相关服务等。物业费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每月结算,与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收取的物业费定价一致。本年度公司实际接受劳务并支付物业管理费合计22.36万元。
(三)提供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提供向关联方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租出资产。房租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每月结算。本年度公司提供经营租出资产向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
公司收取房租231.06万元。
(四)其他关联交易
本年公司同意调整杭州银江智慧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至77,715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业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以增强公司的整体信用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二)接受劳务
公司接受劳务系向关联方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物业费等劳务。水电费和物业费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每月结算,与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收取的物业费定价一致。预计2021年度公司接受劳务并向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劳务50万元。
(三)提供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提供向关联方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租出资产。房租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每月结算。预计2021年度公司提供经营租出资产向银江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房租300万元。
四、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做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