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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3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369,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及保荐、审计律师等费用人民币30,448,8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39,451,200.00元。截至2016年4月19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部分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8,438,8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2,341,461,200.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1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339,451,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303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339,451,200.00
1、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4,278,239.5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4,978,600.00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0,078,463.8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874,482.64
募集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490,990,379.30
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400,000,000.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0,807,744.0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003,108.37
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328,185,743.59
3、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0,035,269.5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72,701.42
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172,123,175.45
4、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2,137,089.9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774,044.60

专项报告 第2页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2019年12月31日余额51,760,130.10
5、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2,509,594.51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935,127.91
募集资金2020年12月31日余额185,663.5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15年5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所募集资金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个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照投入项目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占总募集金额的比例,对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净额2,339,451,200.00元进行分配,其中:用于乌兰察布供水、排水、供暖BOT项目和污水TOT项目的资金的金额为1,659,372,736.1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80,078,463.84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各项目投入份额占比实际募集资金(按比例调整数)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765,000,000.0024.71%578,078,391.52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768,000,000.0024.81%580,417,842.72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363,000,000.0011.72%274,183,680.64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300,000,000.009.69%226,692,821.28
小计2,196,000,000.0070.93%1,659,372,736.16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029.07%680,078,463.84
合计3,096,000,000.00100.00%2,339,451,200.00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于2016年5月13日,本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5月25日,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按规定补充流动资金,不作其他用途,后续资金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展需要分期转入乌兰察布市项目专户管理,账户明细如下:

专项报告 第3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银行名称账号开户时间签订协议时金额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2011.6.14200,000,000.0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4.192,141,461,050.00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16.4.27400,000,000.00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 2 月 16 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政函[2016]159 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并将 50,000.00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年4月19日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233,945.12万元 ,其中2016年5月5日补充流动资金68,007.85万元,2016年4月29日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 20,000.00万元,2016年5月10日、6月28日、7月18日、8月26日、9月22日、10月25日、11月28日、12月21日、12月28日、12月29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 40,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3,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00.00万元、6,000.00万元,2017年1月18日、5月19日、6月15日、6月27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25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4,000.00万元、1,500.00万元 、5,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2,000.00万元、3,000.00万元;2018年1月24日、7月12日、9月18日、10月27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5,000.00万元、1,000.00万元、4,000.00万元、700.00万元,其中2018年9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转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500.00万元。2019年1月17日、1月28日、4月17日、6月24日、7月25日、8月26日、9月27日、11月25 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00.00万元、3,000.00万元、1,400.00万元、600.00万元、30.00万元、900.00

专项报告 第4页

万元、2,527.00万元、1,010.00万元。

2017年3月15日、6月19日、9月18日、9月25日分别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2,800.00万元。2017年5月31日、6月13日、7月31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2920015600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7,200万元,至7月31日止增资到位,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5年10月2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2017年4月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重新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1、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165,979.64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18,903.89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779.97活期
合计185,663.50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余额185,663.50元为募集资金各账户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余额,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6日销户。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专项报告 第5页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6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339,451,2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509,594.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74,825,001.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2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5.0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578,078,391.528,078,391.528,463,181.30104.768,842,278.29不适用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580,417,842.72430,417,842.72444,553,584.33103.2829,873,610.24不适用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274,183,680.64594,183,680.64607,432,772.24102.2346,225,555.66不适用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26,692,821.28126,692,821.2842,270,962.14132,467,163.33104.56不适用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0,078,463.84680,078,463.84680,078,463.84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39,451,200.001,839,451,200.001,872,995,165.0484,941,444.19
1、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72,000,000.00272,000,000.00100.00不适用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8,000,000.0010,238,632.37229,829,836.40100.80不适用
变更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00.0010,238,632.37501,829,836.40
合计2,339,451,200.002,339,451,200.0052,509,594.512,374,825,001.4484,941,444.19

专项报告 第7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PPP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年4月19日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233,945.12万元 ,其中2016年5月5日补充流动资金68,007.85万元,2016年4月29日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 20,000.00万元,2016年5月10日、6月28日、7月18日、8月26日、9月22日、10月25日、11月28日、12月21日、12月28日、12月29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 40,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3,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00.00万元、6,000.00万元,2017年1月18日、5月19日、6月15日、6月27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25日分别 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4,000.00万元、1,500.00万元 、5,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2,000.00万元、3,000.00万元;2018年1月24日、7月12日、9月18日、10月27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5,000.00万元、1,000.00万元、4,000.00万元、700.00万元,其中2018年9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转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500.00万元。2019年1月17日、1月28日、4月17日、6月24日、7月25日、8月26日、9月27日、11月25日 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00.00万元、3,000.00万元、1,400.00万元、600.00万元、30.00万元、900.00万元、2,527.00万元、1,01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9,291.67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15日、6月19日、9月18日、9月25日分别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2,800.00万元,9月25日增资到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2,982.98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3.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6月13日、7月31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2920015600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7,200.00万元,至2017年7月31日止增资到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9,497.86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29,497.8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97.86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6年5月17日出具大华核字(2016)002846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7,482.5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57万元,为利息扣除手续费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8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8,078,391.528,463,181.30104.768,842,278.29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430,417,842.72444,553,584.33103.2829,873,610.24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594,183,680.64607,432,772.24102.2346,225,555.66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126,692,821.2842,270,962.14132,467,163.33104.56不适用
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72,000,000.00272,000,000.00100.00不适用
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8,000,000.0010,238,632.37229,829,836.40100.80不适用
合计-1,659,372,736.1652,509,594.511,694,746,537.60-84,941,444.1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参见下述“注1” 2、决策程序:2017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年2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内容详见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003号、

专项报告 第9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17-008号、2017-020号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10页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包括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 个分项目。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政函[2016]159 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2017 年3月5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根据实际项目的开展及2017年各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出具了《研究推进2017年万邦达 PPP 合作项目相关事宜([2017]15 号)》的会议纪要。考虑到各分项目现阶段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7,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2、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根据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建设的资金结余情况和公司新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将50,000.00 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惠州伊科思”)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吉林固废”)。

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原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间额度调整变更募投项目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578,078,391.52-320,000,000.00-250,000,000.008,078,391.52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580,417,842.72-150,000,000.00430,417,842.72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274,183,680.64320,000,000.00594,183,680.64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26,692,821.28-100,000,000.00126,692,821.28
5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72,000,000.00272,000,000.00
6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8,000,000.00228,000,000.00
1,659,372,736.161,659,372,736.16

专项报告 第11页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根据实际情况现阶段存在一定的资金结余,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当前,新型材料制造行业和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快速发展,在不影响原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决定推进惠州伊科思装置建设及吉林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的后续建设,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对惠州伊科思及吉林固废的增资。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将有利于公司加强“综合性环保平台”的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伊科思主要业务是对碳五、碳九馏分等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高软化点、低色度的耐候性树脂、无色的加氢石油树脂及专用树脂、苯乙烯和溶剂油等石化品。惠州伊科思目前正在建设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碳五分离装置碳五石油树脂装置、碳九加氢装置等装置,本次增资拟推进 DCPD 氢化树脂装置和碳九加氢树脂装置的后续建设。项目达产后,惠州伊科思可向汽车领域和农药领域提供碳五树脂、苯乙烯、溶剂油等高端新材料,用于生产汽车粘合剂、高档油漆、涂料、路标漆和农药(乳化剂)等,年产值约为460,000万元,年毛利约为119,200万元,综合毛利率达到18.95%。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同时签署了三方《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惠州伊科思拟增资40,000 万元,公司将认购其中的27,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惠州伊科思的持股比例将增加到45%。公司使用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缴清上述协议下认缴的出资额。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公司以现金收购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39.73%的吉林固废股份,对吉林固废的持股比例由60.27%上升至100%,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吉林固废已建成一座 18.5 万立方米填埋场,并拥有 8000 吨/年的物/化处理和1万吨/年的焚烧处理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吉林固废的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公司拟对吉林固废增资,将22,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增资款项,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收款单位名称投入金额投入占比
1120万立方米的填埋场113,000,000.0049.56%
2处理量达70吨/天的回转焚烧炉90,000,000.0039.47%
3物/化系统升级改造25,000,000.0010.97%
合计228,000,000.00100.00%

根据预测,本项目达产后,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将增至16.3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量达到2万吨/年,焚烧处理量达到3.3万吨/年,固化和安全填埋处理量为11万吨/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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