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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和颁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是依据国家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要求,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应公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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