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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关于公司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陈荣先生支付的600万元业绩补偿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业绩承诺情况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公司(甲方)与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合称“乙方”〕,丙方廖政宗,丁方李凉凉、周冬玲、周荣德、叶守斌、徐烈锋〔合称“丁方”〕,戊方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简称“厦门珀挺”〕,己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坤拿”或“坤拿商贸”〕,庚方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上越”或“上越咨询”〕,辛方上海橙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橙浩”〕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公告编号:

2019-146)。公司以持有的厦门珀挺100﹪的股权置换乙方持有的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祥盛”)51﹪的股权。

陈荣、张炳国、廖育华与中创环保于2019年8月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为“《补偿协议》”),为保障公司利益,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承诺祥盛环保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00万元,并将就实际实现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

公司作出现金补偿;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承诺就祥盛环保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资产减值作出现金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股权置换等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收购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46)、《关于拟与陈荣、张炳国、廖育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7)。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收到陈荣、厦门坤拿、厦门上越、吴秀玲、永丰至力出具的承诺函:吴秀玲、永丰至力、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确认已知悉陈荣等三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可能由此产生的补偿义务和违约责任,同意为陈荣、张炳国、廖育华的前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将坤拿商贸及上越咨询所持的中创环保相关股份自愿锁定,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当期承诺业绩已按约定完成或现金补偿义务已得到全面履行的前提下,限售股份可每期分别解锁1/3(公告编号:2020-163)。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西祥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大华核字[2021]000899号《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江西祥盛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承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0.0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6.75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150.85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7.60
业绩承诺完成率57.46%

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实现《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应补偿现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总金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已补偿现金金额,根据公司测算并经会计师审计,2020年度陈荣合计应向中创环保补偿55,910,511.65元。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陈荣支付的600万元业绩补偿款,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补偿款回款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业绩补偿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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