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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对东方财富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8号)核准,东方财富于2020年1月13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财转2”),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27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东财转2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0年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职责。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东财转2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东财转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0年3月11日注销。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2020年度公开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7,5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7,5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7,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东方财富证券营运资金727,500.00727,500.00727,500.00727,500.00100.002020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27,500.00727,500.00727,500.00727,5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无超募资金。

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公司未发生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无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情况。

5、终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东财转2募集资金无终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财富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86号《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在2020年度的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通过:(一)查阅东方财富的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二)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三)抽查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四)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五)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对东方财富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东方财富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唐加威 陈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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